交流好书,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可领现金红包!
罗马行省首府,蓟王乃是初临。亦是初涉,西陆风土人情。
罗马帝国,图拉真时代,邮驿发达。时下,罗马境内共有三百七十二条驿道,总长度达二十万里。“条条大路通罗马”,绝非虚言。然境内酒馆,亦绝非大汉逆旅、客舍可比。
旅馆老板,称“科波(copo)”,女老板则称“科帕(copa)”。
一般而言。旅馆房间逼仄,设施简陋,甚至破烂至极:“我的床不仅很短,而且还断了一条腿,破烂不堪。”居住恶劣,饮食极差,且不安全。由于多是往来游商,异乡旅人,并下层贫民出入,暴力犯罪层出不穷。每当夜幕降临,旅馆遂成作案天堂。累及周遭街道,亦暴力弥漫。
罗马旅馆,遂成为不洁、污秽、肮脏、淫荡、藏污纳垢之代名词。
蓟王不知内情,扎营于犯罪之地。
此时,便彰显夜女王之威力。
宿营地还未及展开。便有无数篷车,蜂拥而至,围成水泄不通。
商道旅馆,本就是鱼龙混杂,是非之地。蓟王车驾,精工细作,穷工极巧。必遭人窥视。混在无数篷车之中,安全自是无虞。这群游走于繁忙商路,举家以占卜通神、仪式歌舞、巫术草药等,诸技为生。稍后罗马帝国覆灭,西陆衰败,陷入黑暗中世纪。遂劣化成,以盗窃、刺杀、行妓为生。后世称之为“吉普赛人”。
时下,美索不达米亚篷车民,亦是“神娼”来源之一。神娼,乃是属于侍奉神明之神职人员。只在神庙与朝圣者发生关系,取“夜合钱”奉神。早期罗马贵妇,终其一生,还须最少有一次到神庙为娼,“为神奉献”的经历。
古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ΗΡΟΔΟΤΟΣ),称之为“神娼服役”:“巴比伦和塞浦路斯规定,妇女一生中,必须要进行一次‘神娼服役’。即进入女神庙充任神娼,接待异乡人,尤以处女为佳,收入所得纳作对女神庙的供奉。”
又说,“(神娼服役的妇女)坐在那里,将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不管多丑多臭,女人都不能拒绝)”,“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
传闻,有丑妇,在神庙阶前,枯坐三、四年之久,不得回家。只因无人问津。
据蓟王所知,天竺亦有类似“庙妓”。
与后世娼妓,最大不同有二:场所为神殿,夜合钱奉神。
有神娼服役之家,必得神殿庇护。正因如此,虽居无定所,却可借服役之名,往来各地,进出各城神庙。且无有关税,少遇盘问。
于是,刺探信息,便成篷车民,另一项特技。至于毒药刺杀,亦是必备技。
深居简出蓟王后宫。举手投足,无懈可击蓟宫仪之椒风美人,英妮娜。自伴驾西行,便如鱼得水。
篷车聚集之地。便是暴徒,亦避恐不及。
蓟王宫藏龙卧虎。何惧鱼龙混杂。
单夜女王一人,足以应对。更有圣火女祭,阿奇丽娅...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