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琦立刻欢快的跳了出来,却是先跟叶倾城打闹了一会儿,道:“竟然敢让本宫滚出来,是不是想要本宫赐你一丈红啊!”
随后,陈思琦又脸蛋红扑扑的跑到陈志凌身边,幸福的挽住了陈志凌的胳膊,小鸟依人的一靠。陈志凌能明显感觉到陈思琦的开朗,幸好有叶倾城陪她。怜爱的摸了下她的脑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雅致的锦盒,道:“这个送给你。”
“什么东西?”陈思琦欢喜接过,里面却是三克拉的钻戒。她不由又是欢喜又是愁。道:“那有给自己亲妹子送钻戒的啊!”
“你不喜欢,我给倾城去。”陈志凌作势要抢。
“才不呢!”陈思琦连忙收起。
饭菜很快做好,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叶倾城做菜的水平强过陈思琦不少。这就是天份问题了,吃着香喷喷的米饭时,陈思琦要陈志凌讲下这次任务的惊险。陈志凌含糊应付,其中的危险已经过去了,不想再讲出来,让她们担心。陈志凌不说,陈思琦也就不再多问。
吃过饭后,还是下午一点。很坑爹的说,叶倾城和陈思琦还要去上课。对陈志凌来说,他只盼着天黑,好好的爱一下叶倾城呢。
在陈思琦面前,他对叶倾城规矩着呢,生怕让妹妹看见不该看的场面。
左右无事,陈志凌开始心神入定,站了一个降龙桩,体验身体内气血奔流的状况。他练无始诀只在早上朝阳升起的时刻,取最佳的意境。
人体一共一百零八枚血窍,沈默然已经血窍全通。沈怜尘通了五十六枚血窍。
到了丹劲巅峰,陈志凌才明白,越往上,之所以力量如此不可思议,完全是血窍之力。
以现在的丹劲巅峰修为,只能打通二十六枚血窍。等到了通灵,其他混沌血窍至少可再通十枚。
想一想,每一枚血窍里藏无限气血之力。一旦全部爆发出来的狂猛力量,排山倒海啊!
从本质上说,血窍的容量各有不同。气血强度也不同,所以,即便是三十六枚血窍,也就未必是陈志凌二十六枚血窍的对手。
陈志凌没通血窍时,是全身的气血之力。而血窍的增加,等于瞬间将他的气血之力提升了足足两倍。而丹劲圆润之后,则能很好的控制这些气血,要多余的气血归于血窍,心思一动,便可以到达。若是没有练通这层功夫,身体就会承受不住强猛的气血,无端流鼻血,不多久就会爆体而亡。
所以,不通丹劲,也根本无法学得血窍之玄妙。而如岛国的石川念冰,即使通了丹劲,却也没有悟到血窍的神妙。
将来即便陈志凌拥有一百零八枚血窍之力,也不一定就是沈默然的对手。只能说,会旗鼓相当。两则的临场应变,搏斗技巧,沉稳,还有更重要的气运。
天时地利人和,很实在的说法。
通灵的境界。
陈志凌现在的功力,已经不需要靠来搏斗,来演练,而是领悟。通灵即是通了身体的神,将自己全身上下,五脏六腑看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丝的毒质,暗伤,淬炼。以脊椎为龙身,气血便是这头龙的力量。通灵便是要得到神力,龙威。
在悟丹劲时,是所有的心意畅快,无所畏惧。
而通灵,陈志凌也处于那种感觉已经触摸到了,却无法将这层膜捅开。
欲速则不达,最后努力了一个小时,一无所获。陈志凌放弃了冲破通灵的想法。
只不过,经过这么一练。陈志凌的精神显得很足,浑身血液流淌,身子热得紧。便穿了那件燕尾服,信步出了公寓。他的身材很好,穿什么衣服都有一种韵味。
陈志凌出了公寓,沿着走廊而走。看到许多的香樟树上压满了积雪,树枝都快压断。
走了一段路,来到林岚所住的公寓前。纯属巧合,他不是有意跑过来的。结果就看到了林岚和贝仔院子里打雪仗,而欧曼丽裹在羽绒服里,远远的站着,不敢接近。
林岚又恢复了那种飞扬跳脱,没心没肺的性格。
陈志凌不知怎地,看着这种场景,心情就好的不得了。悄悄抓了一把雪在手里,然后悄无声息的来到欧曼丽身后。
一团雪在欧曼丽娇嫩的脸蛋上一抹,然后在欧曼丽的尖叫声中,陈志凌哈哈大笑的窜到了院子里。欧曼丽看到雪就觉得冷得不行,结果发现雪在身上,也没想象那么冷。又见是陈志凌调戏自己,不禁又羞又甜。
林岚叉腰道:“陈志凌,你敢欺负曼丽姐,看我……”
“啪!”陈志凌一团雪精准的砸在了林岚娇嫩的脸蛋上。当然,陈志凌丢的很轻。
“哈哈……”贝仔大笑起来。
“啪!”陈志凌又一团雪扔向贝仔,贝仔疾闪,陈志凌啪啪两团雪,结果全部打在贝仔脸上。对待男同志,陈志凌心狠手辣着呢。
“靠!”林岚暴怒起来,抓了两团雪丢向陈志凌。陈志凌斜身闪开,哈哈大笑。
贝仔叫道:“凌哥,我们是一伙的,你怎么丢我啊!”
“啪!”林岚一团雪丢向贝仔,贝仔躲避不及。“你们两一伙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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