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无数条肥美的锦鲤。湖边还有个亭子,祝青珩就坐在亭子里,被湖风吹着,只觉得彻骨的冷。
自从在湖上看见了祝玉珩飘来的尸体后,她就有些害怕这种平静的湖面。但今夜实在难眠,洛川走后,她在院子里走了小半圈,看见这亭子,还是走了过来。
突然湖边传来一些细琐声响,祝青珩看过去,只见一个月白的身影蹲在一块礁石后面不知在做什么。祝青珩心中一叹,起身正想离去,却见那人站起来,正好和她打了个对面,却是那凌公子。只见他穿着件半旧的常服,怀里却抱着一只姜黄的土狗。那土狗有几处毛秃了,身上却洗的干净,一只后腿用绷带缠着。
那凌玠也未想到会在这里撞见祝青珩,一时怔住。又抱着那狗走过来。
祝青珩微笑道:“没想到今夜睡不着的还有一人。这狗是凌公子养的?”
凌玠摇头,他嘴唇张了几次,但不敢说话,一张俊脸涨的通红。
祝青珩见状,笑道:“你写在我手上吧。”便伸出右手。
凌玠眼睛一亮,将那黄狗放在地上,摸了摸头。那狗极乖觉,趴在地上不动,呜呜叫着,还舔了舔凌玠。凌玠痒的一笑,站起身拉住祝青珩的手,一字一字写在她手心上:它前天晚上闯进了我家,我看它受伤,就让它留几天好给它换药。
那手指在手心上画的麻麻痒痒的,一句话写完,两人脸都红了。
祝青珩微微偏头,问道:“那你怎么不光明正大的养?”
凌玠摇头,又写道:家里嫌太丑,不允。写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目光中满是怜惜。
祝青珩看向那只黄狗,这确实是只极丑的土狗。它看起来年纪很大了,脸上的肉耷拉着,眼睛几乎被挡住。它的毛有的地方长,有的地方短。身体很瘦,有些地方几乎能看出骨头的形状,肚子却有些肥。
其时贵族间常有饲养宠物的,那些没有修为的普通人,多是饲养血统高贵的宫廷犬、波斯猫、画眉、鹦鹉之类的宠物,还要常常为它们梳洗打扮,隔个十天半个月举办一次选美大会。与这些宠物相比,这只土狗确实太丑太老了,凌侯爷或者凌夫人拒绝也是情理之中。
但这也越发显出锦衣玉食惯了的凌玠的可贵了。
祝青珩走到那只黄狗身边,看了看它的伤腿,见绷带里还缠着块木板,问道:“这腿是折断了?”
凌玠点头。
祝青珩转头道:“这是你包扎的?”
凌玠又点头。
祝青珩道:“这绷带绑的很好。你常常受伤吗?”
凌玠摇头,拉过祝青珩的手,写道:我去现学的。
祝青珩笑了笑,又问道:“你今晚上换药了吗?”
凌玠摇头,祝青珩道:“我帮你一起吧。”
凌玠惊奇的看着她,写道:你不嫌脏吗?
祝青珩笑吟吟道:“这有什么脏的?这狗不曾害过人,不曾算计人,可比这世上很多人干净多了。何况它被你洗的这么干净。”
凌玠瞧着她,目光中添了些担忧和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