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唉!想想就闹心,但人总归往前看,林晓已经决定要努力活下去了。等他休息够了,终于有力气整理一下自己现在唯一的财产——自己的书包。
男孩子出门都是轻装简行,林晓自然也是一样,放假回家就背了一个背包,包里也没有什么东西,就有一件毛衣、一件衬衫、一条牛仔裤和一条换洗内裤,一个洗漱杯装着牙膏牙刷和一条毛巾,一支黑色碳水笔和一本书一本写了一半的笔记,再就是一个喝了一半还剩一半的矿泉水瓶和两个准备在车上吃还没吃的两个苹果,最后林晓还找到了一个打火机虽然林晓不抽烟,但是男孩子都喜欢带着打火机,这让林晓为自己这个爱好感到庆幸,有打火机就意味着有火,在这丛林里火是多么重要这是不言而喻的,有火就意味着有熟食,有火就意味着晚上不用呆在一片黑暗中,要知道在这种一个人的地方光亮的重要,既可以驱赶野兽也可以让人心安稳温暖,不至于陷入情绪恐慌中。要知道人的心理是很奇妙的,黑暗会使人绝望害怕最后就是死亡。
整理完书包,林晓又查看了一下自己随身的东西,一个钱包里面一些钱一张农行卡一张身份证,对于现在都是没用的东西,但是也不想就这么丢了,可能走出去还能用呢,塞到书包里。一个没有信号的手机现在用不上,但是晚上可以用来照明,留着。一串钥匙有家里的、还有寝室的,钥匙串上有一把水果刀,这是自己现在唯一能算得上武器的东西,一定要好好保存。身上穿着的黑色羽绒服高领毛衣,这里现在像夏天很热,脱了塞进书包,林晓就只穿了衬衫,喝了两口水,找了一根合适的木棒当拐杖,开始的自己的从林探险。
林晓也算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山上没少去过,野菜也没少认识,后来又学了药学专业,好歹药用植物学还是专业课,他相信如果没有遇到什么危险的野兽他可以在从林里生存下来。
但是走了很久林晓终于发现了不对,他低估了这座森林。为什么这里的树都那么高大,没有几百年估计长不出来,为什么这里的兔子长得跟他家养的狼狗一样大,大就算了,兔子什么时候变成了食肉动物,他怎么就不知道呢!难道是他落后了吗?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这里植物大多数他都没见过,还有传说中的食人花为什么会在这里?看到这些林晓真有点想哭的冲动,他怎么这么倒霉呀!要不是他从小到陌生的地方都养成了谨慎的习惯,他早就死到什么九霄云去了。
还好他现在还活着,这是林晓现在唯一值得庆幸的。现在大概已经是下午了,林晓中午就吃了一个苹果,喝了点水,走了四五个小时早又累又饿。他不知道他要走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往那个方向走,他只知道他必须往前走,在天黑之前找到一个过夜的地方,不然晚上在这丛林里太危险了。
傍晚,透进森林里的光线越来越少,林子变得昏暗,林晓知道他不能再往前走了,可是他没有找到山洞,就连树洞都没有找到,但是他必须停下,为了安全,也为了明天能够有足够的体力继续走。最后林晓找了一颗有三叉枝桠的树爬了上去,决定在这里度过来到这陌生地方的第一夜。
靠坐在树杈上,林晓拿出了今天他在森林捡到不知名青色果子,不多只有五个,而且有两个是被什么动物咬过剩的,把不好的地方削去,剩下的全都吃进肚子里。果子还不错,含糖量很高水分也很足,这样他又可以省下矿泉水和剩下的那个苹果。其实现在森林的气候像是家乡的夏秋季节,树上的果子不少,但是树都太高,林晓爬不上去就算爬上去也摘不到果子,他可不想没被野兽杀死而被摔死,还有他不认识那些果子能吃,那些有毒,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只能捡落在地上的或被动物吃过的。
除了那几个不知名的,现在占时被林晓叫做青果的果子,他还找到了一种自己认识的菜也是一种草药——鱼腥草。夏天很炎热的时候,乡邻们最喜欢吃的一种菜,可以参着辣椒直接炒也可以直接凉拌,后来学了要用植物学,才知道这种菜有清热解毒、利尿通淋的药用。林晓随便拔了一把用藤子绑在身上,现在林子湿热,他每天要消耗大量的体力,很容易生病,多嚼点做好预防。
吃完晚饭,林晓拿出笔记记下了今天的日期——2012年1月15日,记好后放进书包里,他拿出羽绒服当做被子准备休息。闭上眼睛想着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林晓发现在这样的境况下他倒没有了害怕,他终于相信了那句话:人没有把自己逼到绝境,就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了不起。想到这,他突然感到很困,慢慢的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墨墨出新文, 希望亲们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