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士卒还是幸存下来,特别是其中的蒙古汉军,原本就比较熟悉长江,水性又好,竟然大部分都幸存了下来。
花花儿怒吼着,如喷发的火山一般,手中的长枪如蛟龙一般在翻滚,眼前竟然没有一合之敌。
他的愤怒,这是一个曾经担任大汗蒙哥侍卫的荣耀,他不能让这种荣耀堕落在这个充满讽刺的大地上。
花花儿的身边,多是余生的蒙古鞑子士兵,身边的侍卫也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勇士,他们汇合在一起的杀伤力非常可观,眼看就要突破三千精锐组成的战线。
剩余的蒙古残兵,看到主将将要打开去路,更是涌向花花儿,三千精锐失去了目标,也渐渐的向花花儿围困上来。
“挡”一声巨响,花花儿突然觉得手中长枪在为之一阻,紧握长枪的右手竟然一阵发麻。
“杀。”花花儿来不及看清对手,一阵怒喝伴随着一道白光向他杀过去。
花花儿连忙迅速后退,长枪右手换左手,向着对手横扫过来,然而来人反应很快,也知道他手中长枪的优势,看到长枪刺过来时竟然也不躲,反倒是双脚用力,直扑过去。
花花儿皱了皱眉头,想不到对手竟然如此不畏死,只好一再后退,幸好此时身边的护卫已经赶上来,接下了对方的大刀。
此时,花花儿才看清来人相貌,约摸不到三十岁,脸色古铜,鼻子高耸,一双杨眼大的眼睛炯炯有神,即使朦胧的天也能看到黑白分明的眼珠。
护卫虽然接下了对手的大刀,但由于对方力气甚大,竟然把护卫手中的长刀直接砍断。
“啊”的一声惨叫,大刀砍断护卫的长刀之后,直接把护卫砍成两半。
“汉狗,纳命来。”花花儿大喝一声,此时右手也恢复了力气,长枪向对方直刺过去,他刚才不注意,让对方杀了一个措手不及,若是论力气,估计自己也不在对方之下,只是短兵相接,让对方占了不少便宜。
“来得正好。”只见对方大刀往前一拨,然后合身向花花儿扑过去,把花花儿气得不行。
花花儿连连后退,手上长枪扔向对方,然后迅速从护卫身边接过来一把锋利的长刀,向对方扑过去。
“铛”,大刀与长刀对撞,竟然碰出几星火花。
“好。”花花儿沉声喝道,若对方不是敌人,他很愿意忽视他汉人的身份相交。蒙古帝国向来重视英雄,就如降将刘荣,当时任孟珙前锋攻击信阳时,夜纵骁勇十二人,渡堑登城,袭擒其守。
刘荣投降大元后,多次得到大汗重视,抢了他一半职位,这才惹得他生气。
“再来。”对方低声喝道,手中大刀却不慢。
花花儿军中骁勇,哪里会服输,再说就算明知道是输,也要迎上去。
“铛”,两人错开。
“再来。”花花儿大喝。
对方也不在吭声,两人手中大刀与长刀再次相碰。
“铛,铛,铛。”接连的响声不断响起,仿佛这个残酷的战场中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