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密的树荫下,慕姗姗在看着一叠手稿,正是林子轩刚写好的小说《顽主》。
他拿出手稿来不是为了显摆,而是让慕姗姗把关,看看这篇故事有没有问题。
慕姗姗的父亲在文化部门工作,对刊物出版和发行的尺度非常了解,《顽主》里有不少讽刺社会不良现象的地方,林子轩拿不准分寸。
这个时代讲究思想正确,他可不想招惹麻烦。
时间流逝,慕姗姗看完了小说。
她瞥了一眼闭着眼睛躺在一边的林子轩,想不到在学校里一直表现平平的林子轩变化这么大,会写诗,会唱歌,现在又开始写小说。
由于家庭的熏陶,她自幼就对文学艺术很有兴趣。
不过她只是喜欢看,并没有动手写的想法,她认为自己没有那个天赋。
然而,慕姗姗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和林子轩交往,竟然交往出来一个作家。
林子轩的这篇小说她觉得很有意思,至少比那些发表在文学杂志上的小说有意思。
怎么说呢,这篇小说没有通篇的说教,也没有诉说苦难的历史,而是采用一种调侃的笔调来描写生活,这种写作方式非常新颖,容易被年轻人接受。
或者说,这就是一部写给这个年代年轻人的小说。
她虽然不认同小说中的有些做派,但不得不承认,这小说看的有些解气。
这个社会很沉闷,单位里的人按部就班,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井然有序,作为年轻人,她有时候也想透透气。
慕姗姗又看了林子轩一眼,或许,她真的找到了一个有才华的家伙。
“喂,大作家,起来啦。”慕姗姗拿着手稿拍在林子轩的身上,叫喊道。
“啊,你这么快就看完啦,那还等什么,赶紧赞美我吧。”林子轩翻身起来,得意道。
“就你还想要赞美。”慕姗姗鄙视道,“知不知道你这字有多难看,人家编辑看到你的字就直接扔掉了,也就是我还能看的下去。”
“不会吧,我的字虽然不大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但还是能认清的啊。”林子轩争辩道。
“还大众的审美标准?你就给自个脸上贴金吧。”慕姗姗嘲笑道,“你想想,杂志社的编辑一天要看多少稿子,字迹的好坏影响编辑的心情,就算你小说写的再好有什么用,你以为自己是著名作家,要编辑亲自向你约稿啊。”
“难道我还要先练个几年字,等练好了字再去写小说?”林子轩郁闷道。
“算啦,看你可怜,我就勉为其难的帮你誊写一遍吧。”慕姗姗漫不经心的说道,“等你成名了,就算你的字再烂那些编辑也会看的下去。”
“你突然对我这么好,我有点不习惯,不会有什么企图吧?”林子轩小心翼翼的说道,“你可别逼我,你要是逼急了,我只能以身相许了。”
“你少给我贫,你还是把这股贫劲用在小说上吧。”慕姗姗恍然道,“我总算明白你为什么写这部小说了,你就是犯贫呢。”
“怎么样?这小说里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地方吧?”说到正事,林子轩认真起来。
“我也说不好,应该问题不大,我看着挺好。”慕姗姗评价道,“要不我拿给我爸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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