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的伤疤,无数的血泪,白驼山的威名,终于再次响彻西域。
一如很多说书人口中那狗血的姑娘,兄弟二人一同爱上了一个姑娘。欧阳锋很怕,他怕自己的命格会害死她,因此,他始终不肯娶她。
那一天,欧阳锋永远不会忘记,她穿着一身大红新裳,头戴凤冠,身披霞帔,她是新娘,他却不是新郎。那一天,欧阳锋忽然鼓起了勇气,他想带她走,只可惜,他错了,他永远不了解一个女人的心。
他哥哥新婚的第二天,欧阳锋离开了白驼山,来到沙漠里。
那天晚上欧阳锋忽然之间很想喝酒,结果我喝了那半坛“醉生梦死“,好象平常一样,我继续做我的生意。
从那以后,欧阳锋的记性越来越差,没有事的时候,他会望向白驼山,因为无论记忆如何消退,他都清楚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边等着他。
后来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欧阳锋常常做同一个梦,梦里有一个婴儿在哭着找爸爸。那婴儿很可爱,哭的也很伤心。
没多久,欧阳锋就离开了这个地方。那天,欧阳锋清楚的记得黄历上写着:驿马动,火迫金行,大利西方。
……
“噗!”
银色的靴子与地面接触,激起一层层翻滚的尘土,诡异的是,没有一丝尘土能够沾到这双靴子上面。
那是一个趴在地面上的人,披头散发,气息微弱,似乎只要再有一阵风,便会将他的最后一缕生机带走。
他是大名鼎鼎,威震西域的西毒欧阳锋,也是一个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将死之人。无论他曾经有多么大的威名,武功,成就,此时此刻,在江风的眼中,却只是一个死人罢了!
欧阳克已经上了船,但船锚刚刚拔起的大船显然不足以逃离江风的追捕。
“啪!”
江风的身影忽然停住了,那是一只手,苍老,褶皱,骨节突出。欧阳锋已失去了自己纵横天下的内功,但他还有自己的手,只要还有一丝一毫的气力,他便绝不会放手。
“嗯?”
江风眉头一皱,忽然又是一步迈出。但见欧阳锋的身影好似一个破布麻袋一般被江风甩了起来,随着江风一步落下,重重的甩在地上。
鲜血,灰尘,仿佛浑身骨骼都被摔碎的疼痛,欧阳锋的瞳孔甚至被痛苦折磨的大了数圈,但他依旧没有放手。他绝不会放手,即使死,对于很多人来说,希望,是一种比生命更加珍贵的东西。
起风了,苍茫的大海之上,风是一种很常见的东西。吹的鼓鼓的风帆扬起,带着欧阳克的身影渐行渐远。
“叔叔……”
此时的欧阳克已经双膝跪地,泣不成声,毫无意外,欧阳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他活着的希望。
“克儿,你要记住,无论任何时候,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才不会让之前的一切努力白费,你记住了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