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的环卫队的队长也知道了此事。小
环卫队长觉得此事很值得宣传,于是在八点半的时候就打电话打城市建设局和环保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很快,电视台也知道了!
电视台在第一时间就做出了报道。题目为:“卯时惊现纵火犯,偶遇灭火无名英雄!”
有关城市安全的几个单位开始查找这一辆在危急时刻出现的灭火水车的车牌号。
“远达春天”小区。
樊金丽和一行保镖刚刚吃过早饭,便听得一阵的敲锣打鼓的声音。
他们赶紧到窗子那里去看:一队人正打着一块很大的横幅:“向灭火的无名英雄们学习,致敬!——宜都市城管局宣。”然后,一会儿,社区的领导也来了。
环卫局的送横幅的人要求查一下那辆水车是属于哪里的?它的主人是谁?只知道在这个小区。小麻烦社区的领导帮忙查一下。
社区的领导找到了小区的物业主管,一会儿查到了车主叫樊金丽,是前两天才刚刚入住的住房户。
马上,物业主管就去敲樊金丽的门。
“你就叫樊金丽吧?赶紧下去,人家给你送锦旗来了!”
“送锦旗?”樊金丽懵逼了!
这特么的,自己明明叫的手下去做坏事!咋做了坏事还要送锦旗啊?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难道现在这世界判断好坏的标准都和以前相反了——做坏事送锦旗?做好事被公安局的抓起来?
应该不可能啊!
可这些又怎么解释呢?
没办法,下面人家敲锣打鼓地在那里等着,不下去不行啊!她和那个秦队长一起下去,接受人家送来的锦旗。
那位送锦旗的队长向樊金丽解释说:“樊金丽女士,是这样的,今天早晨卯时,我们东城的环卫工人看见有人放火,刚说要报警,结果便看见了一个水车立即开来,一阵疯狂的扫射,把那些纵火犯丢进去的火把全部熄灭了!避免了一场特大的灾难!
“而你的人灭了火以后,赶紧又开车走了!真是做了好事不留名啊!由于你们做了好事不留名,太低调,我们就只好自己查。这不,好不容易才查到你们在‘远达春天。’这才找到了这里。”那城管局的领队说。
这下,樊金丽终于有点明白了:肯定是齐少的爷爷或者是文少的母亲派人去纵火,和自己开始想的一样。没有想到他们用火,自己却用水。
结果,便出现了千年难遇的巧事,他们刚刚去纵火,自己的人却刚刚去给药品浇水,却灭了火。
想到这里,樊金丽却是一头的黑线!
她也只好连声说感谢!毕竟,接受锦旗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等这一批人走。
樊金丽便想上楼回家。
这时,更大的阵势又来了:
这次不仅仅是排着队敲锣打鼓地来,而是开着宣传车来了。车的两侧上写作“城市建设局”。
同来的还有随行的记者。
“请问,樊金丽女士,你的手下的人咋知道有人放火,而你们又专门去灭火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