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大,干活过多,骨骼定型,发展空间不大。”红刃冷冰冰的回答。旁边被狠狠折磨了一个月的林小弟难过的低下了头。
“最多能到你几成?”
“两成。”
“多久?”
“最少三年。”
“只能算三流了。”老板冲着林小弟点点头。林小弟更加难过了。
“不过,也够你用了。跟我来!”老板说完,林小弟的眸子瞬间就被点亮了。
酒会。
老板轻啜一口红酒,压低了声音:“那个穿白色晚礼服戴蓝宝石项链的女人,去做掉她。”
林小弟一僵,难以置信的盯着那个用平淡语气要求他做掉一个女人的老板。
“做不到?因为觉得她无辜?还是,觉得和你无冤无仇所以下不去手?”老板微微一笑,“那个女人,看起来高贵优雅是吧?可她手上至少有四条人命。都是他老公的情妇,算上那些情妇怀着的孩子,应该更多吧!”
当晚,那个女人死在了自家卧室,食物中毒。可是林小弟知道,那个女人是被老板下了毒,他的丈夫为此支付了三千万。
林小弟一连做了三天恶梦。梦里,都是那个女人扭曲的脸,那是他的老板特意带他去看的。
“就你这个样子,也想报仇?”老板无谓的耸耸肩,在林小弟脸上拍拍,离开了。
郊外,豪华别墅。
“这里,是我们的总部。”老板在沙发上坐下,指挥着林小弟打开液晶电视。
林易扬垂下眼帘,站到老板身后,一言不发。早就做了决定,不是吗?
老板起身,打开通往地下室的门:“你是老林送来的,我欠他一条命,所以我不会勉强你做什么。但是,你必须付出同等代价。以后这间实验室归你管,听说你手很巧。”
老板随手拿起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这种,只要四个,就可以把我们那幢三十三层的写字楼变成三十二层。”
地下室,是用来做炸弹的地方,也是林易扬未来几年待的最多的地方。作为一个不愿意杀人的杀手,这样的安排,已经很仁慈了。可是,直接杀人和间接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差的,不过那一层视觉冲击罢了。进了这道门,还指望双手能干净吗!
在搬家公司中,林易扬的身份是文员,是可以坐在办公室不必出去干力气活的。但是,文员这份工作,可不是初中尚未毕业的逃学专家林小弟能够胜任的。
坐在电脑椅上,林易扬满头大汗,努力运起二指禅,用老牛拉破车的速度敲下一个个汉字,遇到不认识的还要跑去经理室询问老板,然后再跑回来用全拼输入法一个个选字。没办法,谁叫他正在输入的是老板手写的夹杂了古汉字和生僻字的情诗呢。
被问的烦了,老板会曲起手指敲在林小弟额头上,恨铁不成钢:“小羊乖乖,我都给你做了快三年的扫盲了,为什么还是不识字啊!”
整个办公室安安静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做,最闲的,莫过于窝在经理室喝茶看报的老板了。
“哎,正是四月,好风光啊,适合旅游,小的们,谁愿意陪你们老板去江南看美女啊?”老板端着咖啡杯,靠在经理室门口,姿态优雅。
刷拉一声,办公室就只剩了正在专心敲字的林小弟一人。
“走吧,小羊乖乖,现在过去还能赶上飞机!”老板勾住林小弟的脖子,把人挟持到了机场,去江南看美女了。
林易扬面不改色,安安静静在座位上坐好,没有半点被人揪出办公室的不适。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三年来,早就被老板挟持着玩遍了大江南北国内国外,习惯了。办公室里最闲的,除了老板,就是从来不用出任务的林小弟了。老板爱玩,当然要逮这种事少又不会反抗的软柿子了。
五月七日,曾氏大楼,二十八层,总裁办公室。
曾家男丁,三代,八口。
把人集中在这里不容易,把那三个念中学的第三代弄过来也不容易,最后还是蔷薇帮了一把。
八个人,已经失了力道,只能软软坐在地板上,拿长长的红蓝线把八个人绑在一起,红蓝线尽头的炸弹,就捧在年龄最小的那个人手上。十五岁,高中一年级,天真烂漫的年纪,却参与过不下三次轮 暴行为,曾经把同学推下楼梯致残,曾经因为在路上被人不小心踩到鞋子把人打成植物人。除了这一个,另外七人,哪一个手上没出过人命!
曾氏,本城首富,妻族在政界颇有分量,典型的官商勾结。
“曾老板,还记得五年前的今天,在这里发生过什么事吗?”林易扬走到窗边,自上而下看着当年哥哥和父亲落下的地方。
几个人都中了蔷薇亲自调配的药,自是说不出话来。
“今天,是我父亲和哥哥的祭日呢!”
“曾董,你是怎样在一日之内把我父兄给强制火化的啊?”
“曾老板,你是怎样和你的弟弟一起,把我哥哥弄到这里强*暴不成就把人推下去的啊?”
“曾老板,你又是怎样把那个拼死冲上来保护儿子的父亲给推下去的啊?”
“小曾同学,别抖,你手上的东西,足够帮你老爸打通这里上下三层楼了。小心哦,我走了,不见!”林易扬迈出几步,又停住,“不必指望救援,你们的监控系统已经瘫痪了。还有,定时只有三分钟,你们最好不要随便挣扎,要是不小心把线弄破了,可是连三分钟都没有了呢!”
轻轻掩上总裁办的门,顺顺利利走出曾氏大楼。在走出大门的那一刻,清清楚楚的听到了来自二十八楼的爆炸声。
回到别墅,包括老板在内,十四个人一个不缺。老板开了香槟,庆祝杀手组织里唯一一个没有杀过人的杀手终于转正。
之后开始接任务,却都是琐碎的小事,比如给人当保镖给人做保姆甚至跟踪出轨的妻子抓奸,最危险的任务也不过是在人手不足时帮人把风而已。不是不感动,答应了老板会在报仇之后留下三年,也做好了双手沾满血腥的准备,却没想到还是被这样保护了。
即使被人保护,这双手又怎么算得上干净!
三年以后,最后的一次任务中换出了重伤的蔷薇,那个酷爱风铃的女子。闭上眼睛,原以为是结束,却不想醒来居然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样也好,可以安安静静的生活。
日子平平淡淡,一成不变,直到那天在玉米地里捡到一个走火入魔失了心智的孩子。那个孩子的一双眼,黑黑亮亮,波光流转,像极了自家哥哥,林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