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路途的确很远,小子未曾出过远门,这一路行来,倒是累的狠。只不过今日到了邯郸,又着实大开了眼界。赵国在大王的带领下,取得如此成就,乃是赵国之幸。”
“公子谬赞了。此乃赵国百姓之功劳,寡人只不过恰逢其会罢了。既然公子见到赵国之繁华,当知道寡人之心,自然是希望秦赵两国结为一体,而非是征战不断。以至于两国百姓苦不堪言。”
“大王说的话,小子自然是记住了。若是他日能够返回秦国,自然将大王的话带给我家大王,以全大王之心。”
“这个小子,真会耍滑头,竟然在这里给我玩起了花样。”赵雍腹议到,按照嬴稷的意思,自己身在赵国,即使想要帮你传达,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倒也说明赵雍没有看错,这个公子装傻充愣,实际上还是有些心思的。
“如此,最好。”赵雍微笑着应道:“说到秦王,寡人这里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公子代为参谋。”
嬴稷就知道赵雍不会把自己喊来就为了客套一番,打起十二分精神,准备看看赵雍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不敢,大王但凡有所吩咐,稷知无不言。”
“说起来倒也没什么。”赵雍一副无所谓的口气,“寡人近日明人铸造了一口大鼎,特为了祝贺亲王登基即位一事。只不过鼎太重,寻常男子是抱不动的,必须需要出动人力前往相送。寡人一切都准备妥当,却被手下人劝谏,说大鼎太过笨重,秦王不一定喜欢,反倒不如送些金银器具反而好些。”
嬴稷听赵雍说了一大堆,却始终摸不透赵雍到底什么意思。
“由此,寡人犯了嘀咕,到底是送大鼎好呢?还是送些金银好呢?公子自秦国来,自然知道如何选择。”
嬴稷犹豫了一阵,这个问题很简单,只不过这里面,真的有什么陷进吗?他想了想,“大王自幼喜好强壮之人,对于沉重的物事,也是喜欢的紧。比之金银器具,自然是大鼎更好一些。”
嬴稷的考虑很实际,金银又有几何贵重?大鼎却是货真价实的宝贝,何况还可以刻下铭文,流传后世,相比起来,金银又稍显俗气了。以他的观察,赵王这一次,是真的想和秦国讲和了,否则也不会铸造大鼎相送。
“是这样吗?唔...如此,则还是将大鼎送去秦国,以祝贺大王吧。”
“如此,则秦赵两国之间,当永结同盟,不见刀兵。”
“诚如所愿。”
看着嬴稷离开的背影,赵雍拍了拍手,屏风之后,赫然走出了三个人来,一个是乐毅,一个是尉僚,一个竟然是孟说。
“这个质子举手投足之间,虽然稚嫩,倒也有些城府。不似其他纨绔子弟。”乐毅率先发表了意见。
“恐怕其本人,也绝非表现出来的那么稚嫩。”赵雍忍不住说到,特别一想到嬴稷眼中,时不时的冒出来的一丝镇定。
“不过,无论如何,大王的计划还是可行的。”尉僚适时说到,“在秦王身边安插一个我们的人,投其所好,正是好时候。”
“这也是国尉建议之功。”
尉僚这个人不但对于战略有极好的大局观,对于阴谋诡计也非常热衷。他对赵雍不止一次的建议,以赵国如今的位置,比之魏国也好不了多少。要想在诸侯乱战中取得先机,最好能够像在齐国那样,在齐王身边安插下棋子,并以此构建赵国的情报网络。而七国之中,只有秦国最难渗透。一是秦国的户籍制度非常严厉,刑罚上是连坐之罪,所以其他国家的人很难在秦国立足;其二,即使开明如惠文王,对于身边的大臣,也是喜欢用秦国本地人,而非外国人,这也导致了秦王身边难以安插他国间人。
而如今,当今秦王刚刚即位,就听说孔武有力,喜欢身材壮硕之人。身边的乌获和任鄙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他的信任。收到这个消息,赵雍眼前一亮,想起了孟说,这不正好是天赐的良机吗?
而且,让孟说去,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
“孟说,从此之后,你就改名孟贲。记住,不要从赵国出发,你要从齐国离开,一路到秦国去。”
为什么赵雍如此信任孟说,说起来倒不是赵雍的功劳了,而是孟说本身就是文姬领导的飞熊里面最得力的勇士之一,祖上也是姜齐的贵族,从小也是灌输效忠文姬兄妹的思想。只不过文姬觉得他跟在自己身边可惜,这才推荐给了赵雍。如今赵雍将他送到秦国,他自然也不会拒绝。
“明白了。”孟说,不,应该是孟贲,点头应道。对于未来,他似乎一点也不担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