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
一个人,
必须有太阳。
——顾城《我喜欢在路上走》
严凤雅倒在地上的那一刻,头顶的灯光如同一轮明亮而炙热的太阳照耀着他, 他已经安全感受不到身体因为窒息而产生的疼痛。
他匆匆回忆完这短暂的一生, 曾经他人施加给他的苦难, 他加倍的施加在了别人身上, 他已经从被害者演变成了残忍的害人者, 无可救药, 就像命运使然。
别人害他,他害别人。
一切都是注定。
他痛苦过、怨恨过、挣扎过、后悔过, 最后还是坠入了无法自拔的黑暗深渊里。
在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最后停留在他脑海里的却是张兰芳那张令他恶心憎恶的面孔。
这个收养了上百名孤儿,号称‘最美妈妈’的女人, 是他噩梦的开始,也是一切罪恶的起源。
严凤雅苦笑, 到死, 他都没有逃离开张兰芳施加在他身上的诅咒。
二十四年前·安福镇·兰芳孤儿院·起源
孤儿院之前的记忆并没有在严凤雅的心里留下太深的印象, 好似他的人生就应该是从孤儿院开始似的。
可他又清楚的记得那个生育了他的女人,女人美丽而柔弱, 如同一株需要寄生攀附他人的菟丝花,看起来弱小善良得要死,却又坚韧冷酷得不行。
女人带着他辗转了无数南北交错、横贯东西的车辆, 最后在偏僻而与世隔绝的安福镇上停下。明明对之前的记忆并不深刻,至今严凤雅连女人将他交给张兰芳时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记得。
她的眼眸里似乎装满了不舍和悲伤, 却又饱含对于没有了他的美好明天的向往。她的嘴角下耷,自责而内疚,可转身时又那么果断决绝。
没有说再见, 没有谎言。
女人直白而坦诚的告诉当时只有五岁的他,她要和宿主结婚,生属于他们的孩子,他是不被接受喜欢的存在,是她无忧生活路上的绊脚石。
所以她没有给自己后悔的余地,带着他辗转十几趟车,来到一个她根本不会记得的小镇,丢下他,如同丢下一段曾经年少轻狂的荒唐。
他任由女人将他的手交到魔鬼的手上,看着女人毫不留恋的离开,然后转过身,跟着恶魔一步步踏入已经为他敞开的地狱之门。
十八年前·噩梦
他是个聪明而早熟的孩子,因为过早的知道了世界的残忍,所以从进入孤儿院的那一秒后他再没有说起过一句过去,亦没有同比他大了一岁却还会哭着闹着想妈妈的章颐和似的。
对于他而言,没有过去,没有妈妈。
“小严,你不想你的妈妈吗?”十二岁的章颐和是因为父母出车祸双双离世,因为没有亲人才在三年前被送入了孤儿院,个子比他高,思想却还是个孩子。
你看,严凤雅看着躲在被窝里睁着一双湿漉漉的小鹿眼睛似的章颐和,明明他也是个孩子,可他却觉得大他一岁的章颐和是个孩子。
严凤雅喜欢章颐和天真的样子,也喜欢每天晚上和他睡在一张床上讲悄悄话的时候。
那会证明他是被需要的。
严凤雅笑笑,用最天真的语气说:“院长不就是我们的妈妈吗。”
你看,他早熟吧。很早很早他就已经知道了孤儿院的生存法则。
他只有一个妈妈,是孤儿院的院长。
“那不一样的,小严你是不是不记得了?”章颐和有些着急,可怜的看着严凤雅,躲在被窝里小声的说,“我说的是和我们有血缘关系的妈妈,会给我们买糖吃,会抱着我们讲故事,生病的时候会唱歌哄我们,摔倒了会紧张的关心我们的妈妈。不是院长妈妈,院长妈妈只爱她自己的孩子,只会对她的孩子做这些,我不喜欢院长妈妈。”
严凤雅依旧只能笑,他已经习惯了戴上微笑的面具来掩饰内心那个懦弱、胆小真实的自己。
孤儿院的宿舍是两层的上下铺,一间屋子里密密麻麻的摆满了二十几个铁架子,往铁架子上面铺上木板,扔上两床薄薄的棉被,便是一张可以睡觉的床。从进入孤儿院到离开十八岁离开孤儿院,除非中途死了,或者被哪个好心的人收养走,否则不会改变。
巡夜的院长妈妈走在漆黑的走廊里,老式皮鞋在寂静而空挡的走廊里发出‘哒,哒,哒’的声音,手电筒的冷白光圈不时扫过黑暗的角落。
严凤雅紧张的抓紧被子的一角。
他知道孤儿院有一个秘密。
院长妈妈是吃人的恶魔,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会叫走一个不听话的小男孩。
然后男孩就会变成失去生命的傀儡。
章颐和扯着被子将自己和严凤雅捂得严严实实,皮鞋的声音越来越近,章颐和抓住严凤雅的胳膊,身体止不住的颤抖。
他在他的耳边很小声很小声的说:“我不喜欢院长妈妈摸我。”
“章颐和,不好好在自己床上睡觉,不想睡就起来到我办公室罚站一个小时。”皮鞋的声音变成了催命的惊雷在头顶响起。
薄薄的被子被掀开,微弱的冷白月光下,章颐和天真的眼睛里全是惧怕,打了秋的夜里他单薄的睡衣被汗水打湿。
严凤雅清楚的看见了他眼睛里明亮的光芒在一点点散去。
终于,恶魔将爪子伸向了天真的孩子!
严凤雅有些失落。
有那么一瞬间,他心里生出了一个念头,他不想让章颐和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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