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和鸭公嗓一直注意着凌霄的动静,但是当他拿出三万块的时候,两人的神经线都不由放松了一下。否则,按照他们多年舔刀口的经验,是断然不会送了自己的性命的。
凌霄抬手就照着正前方的刀疤的脸上就打了一枪!
“砰!”
刀疤整张脸被打开了花,面目全非,甚至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来,人就死透了,重重地朝后倒下去。
鸭公嗓急忙去拔枪,但凌霄已经掉转了枪口,照着他的胸口就打了一枪。
瞪圆了眼睛,鸭公嗓表情扭曲着死死盯着凌霄,保持着一只手伸向凌霄这边,不甘心地看着自己胸口上的那个小洞——最后想起了刚刚自己对凌霄说的那番话。他最后一个念头是——自己的内脏肯定被达姆弹搅烂了。
怀着深深的不甘,鸭公嗓瞪着眼睛倒地,死了。
外面的看守人听到第一个枪声就冲了进来,但实际上凌霄从开枪打死刀疤到打死鸭公嗓这个过程,实际上只是极短的几秒钟。看守人从听到枪声到推门进来,也需要几秒钟的时候。
而且,凌霄早有准备。射杀鸭公嗓之后,他就顺势掉转枪口指向了门口。于是,当看守人冲进门,还没来得及举起枪的时候,“砰”的一声,一颗达姆弹就深深地打入了他的胸口。
轰的一声,看守人倒地。世界顿时一片清静。
凌霄面无表情,双眼通红,嘴唇只是有些哆嗦。一般人第一次杀人,决然不会有这么镇定的表现。由此可见,仇恨充满于胸腔的凌霄,加上毕竟出身一个官商家族,在这方面的表现比一般人要好得多。
慢慢地把那两盒子弹拆开,慢慢地把三个空弹夹压满,装进口袋里,凌霄才一只手持枪一只手拿着手电筒在刀疤的身上翻了一下,把钱拿回来,然后拿出他的打火机,点燃了屋里的一堆树枝。
看着火越烧越旺,凌霄把看守人的尸体拖进来,仍在里面,走出去。
等到火逐渐蔓延了木屋,他才转身慢慢离去。火光印着他的背影,然后他的背影逐渐没入浓浓的黑暗之中。
凌霄开车飞快地离开这里。
巡视的无人机在十分钟后巡视到这边空域,马上就捕捉到了热量和火光,顿时监控中心发出了警报,火警位置同时发送到了消防部门,消防队即可出动,山林防火队值班小队亦同时出动。
且放过相关部门怎么去灭火,却说凌霄回到市区,并没有返回精神病院,而是前往了老城区的某一个片区。那里是一处老旧的办公楼,有些年头了,建筑风格招牌样式都显得跟现代化的商务区格格不入,处处透着落寞的气息。
凌霄靠边停下,熄灭了大灯。
不一会儿,有人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上来,却是一个大晚上戴着鸭舌帽的男子,半张脸在阴影里。
他拿着一个档案袋,放在大腿上,动作很慢地打开,拿出一叠照片,一张张地递给凌霄,说,“这是李麦的儿子李浩,在第一小学一年三班上学。这是曾经和李麦同居过的女人张晓雨,我了解的情况显示,李麦和她关系暧昧,但张晓雨失踪了。这个是李麦的相好,是个乌克兰女人。还有这些,都是跟李麦有过关系的人。但很多信息我这边没办法确定。”
说着,他把档案袋递给凌霄,“详细资料都在这里了。”
凌霄认真地看着照片,借着淡淡的光亮,最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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